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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下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补充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9-27

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丽人社2017109号)精神,
2017年下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进行部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(学历、资历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)。

    二、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。

    三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、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无需提供纸质材料,由我局内部流转审核确认。

    四、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:丽水市商会大厦1129室(莲都区人民街615号):联系电
话:2091222。

    五、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、

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市直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丽人社2017109号)精神,
2017年下半年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政策进行部分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至9月29日(学历、资历年限计算到2017年12月31日)。

    二、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。

    三、社会保险缴费证明、公需课程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无需提供纸质材料,由我局内部流转审核确认。

    四、丽水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方式:丽水市商会大厦1129室(莲都区人民街615号):联系电
话:2091222。

    五、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、申报程序及其他相关事项按《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中
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》(丽人社201765号)执行。通知可在我局网站“职称评审专栏”查阅,网
址:http://rsj.lishui.gov.cn/zwxx/zczdgg/。


附件:1.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
2.初定资格信息采集表


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7日

 


附件下载: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.doc    初定资格信息采集表.xls      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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